在刚结束不久的两会上出现了一个有趣的话题,“Monkey King VS 美国队长”。这来源于新华社的一篇报道,讨论如何用新技术手段如互联网等振兴中国的文化产业。
“Monkey King”直译就是“猴王”,也就是孙悟空的标准英译名。使用这一个英文词,有强烈的使其时髦化的味道——漫威即视感。这一话题和目前新兴的娱乐方式如游戏、动漫、影视等关系密切。更重要的是在这个话题里,孙悟空不再是一个虚拟角色,而是一个IP,所谓IP(知识产权,Intellectual Property),是互联网时代兴起的术语,在这语境中,人物、故事、世界观均可成为IP,可以各种形式无限延伸,如影视、游戏、文学、动漫等。
“Monkey King VS 美国队长”,听着有点无厘头,但并不缺乏内涵。首先中国浩浩几千年,为什么会是由孙悟空出阵来对阵美国队长?是因为孙悟空能72变所以胜率高吗?本质上,这是因为孙悟空(或者说《西游记》)可以说是当今中国的第一IP。
在中国国内,孙悟空不但因为是四大名著之一的《西游记》的主角而为人所熟悉,更重要的是,美猴王在中国各种娱乐形式中渗透之深之广,无以伦比。吴承恩写《西游记》之前就有关于其的传奇故事流传,后来还成为各种戏曲的主角,并发展处猴戏这一传统。猴戏热闹,慈禧太后就特别喜欢看杨月楼演的猴王,春晚中几乎每年都有孙悟空出场,也是因为这个原因。
到了当代,各种影视动画作品层出不穷,堪称经典的有1964年动画电影《大闹天宫》和1984版电视剧《西游记》及周星驰的电影《大话西游》等。到了互联网时代,游戏《梦幻西游》、《斗战神》等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。这种从古到今的IP扩张用另一个热门互联网术语来说,就是“泛娱乐”。“泛娱乐”下的孙悟空深入人心,2000年有一次“中华历史上最受喜爱的人物形象”网络评选,孙悟空力压赵云、诸葛亮、林黛玉、刘伯温、鲁班、武松、鲁智深等一众强劲对手,可见其人气。
在国际上,孙悟空更是中国不多的具有相当国际影响力的IP。在美国,大众娱乐里和中国有关IP有3个——功夫熊猫、花木兰和孙悟空,其中功夫熊猫是喜爱中国文化元素的外国人结合了自己民族的特色,创造的“中国式IP”,就如日漫《圣斗士星矢》里的紫龙、《火影忍者》里的洛克李一样,是中国文化在海外影响力的一个成果,但终究不是我们自己的IP。花木兰因为同名迪斯尼动画而闻名。孙悟空则多次被影视作品选中。美国拍摄的孙悟空题材影视有2008李连杰版(《功夫之王》)、2001年的罗素版等。最重要的是,尽管和孙悟空有关的作品水准(基本都很雷)还远远没有达到《功夫熊猫》和《花木兰》的水平,但并不影响美国人对这一IP的青睐。
在美国,大众娱乐里和中国有关IP有3个——功夫熊猫、花木兰和孙悟空
在日本,孙悟空的影响力就更大了,几乎涉及了所有娱乐形式。世界上第一部电视剧《西游记》就是日本人拍摄的(1978年)。但最主流的还是在动漫上。几乎所有喜欢日本动漫的人都能立即想到两部名著——《七龙珠》和《最游记》。前者即是日本的国民动漫之一,也是世界范围内最影响力的日本动漫。孙悟空这个IP在日本的泛娱乐扩散从未停止过,我们可以看到《哆啦A梦》和《蜡笔小新》有专门的西游记主题剧场版,可以看到《火影忍者》和孙悟空有关的尾兽和通灵兽,可以看到光荣公司的游戏《战国无双》里,让外号猴子的日本古代政治家丰成秀吉拿着金箍棒。
《最游记》套用了《西游记》的人物名称,漫画于1996年起在著名的游戏界大碗ENIX旗下的《月刊gfantasy》上开始连载。
孙悟空作为一个动漫IP对日本的影响,并不限于各种改编。万氏兄弟(万籁鸣、万古蟾)的杰作《大闹天宫》,就影响了有着日本漫画之神称号的手冢治虫。